捉住。
《儒林外史》第十九回:“即将本犯拿获,严审究报,以便按律治罪。”廖仲恺《通缉陈廉伯陈恭受电》:“务将陈廉伯、陈恭受拿获归案究办。”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