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常纲纪。
汉贾谊《新书·服疑》:“谨守伦纪,则乱无由生。”《元史·后妃传一·仁宗后阿纳失失里》:“上以奉宗祏之重,下以敍伦纪之常。”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六》:“伦纪所关,事干天律。”鲁迅《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正如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条理。
章炳麟《辨诗》:“按《切韵》本考合南北正音,不失伦纪,《唐韵》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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