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宣公十五年》:“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后指人临死前神志昏迷时留下的遗言为“乱命”。
唐赵璘《因话录·宫》:“凡人子能遵理命,已是至孝,况能禀乱命而不改者,此则尤可嘉之。”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素秋》:“是真吾弟之乱命矣,其将谓我人头畜鸣者耶!”
悖谬的命令。
《东周列国志》第二回:“望吾王收回乱命,庶可免亡国之殃也。”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第十一回:“老袁欺人太甚,既召他进京,又令他南返,不但失信芝祥,并且失信直人,这等乱命,我尚可副署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