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者由于疏忽或不了解税收法令而没有缴纳应缴的税款。通常指有意逃避应缴的税款。
宋周煇《清波别志》卷上:“东坡守杭,所属尝申漏税,乃远,方获。”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