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至清,中央行政机构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秦汉之中央行政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由尚书分曹治事,曹便渐变为后来的部。隋初于尚书省立吏、祠、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六部。唐改祠部为礼部,度支为户部,左户为工部,都官为刑部,五兵为兵部,统归尚书省管辖。宋沿袭未改。元六部归中书省管辖。明废中书省,六部独立,直接对皇帝负责,相沿至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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