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税和秋税的合称。
唐德宗时杨炎作两税法,并租庸调为一,令以钱输税。夏输不超过六月,秋输不超过十一月,故称两税。唐赵元一《奉天录》卷二:“京城减收两税之半。”《新唐书·崔造传》:“造久在江左,疾钱穀诸使罔上,或干没自私,乃建言:‘天下两税,请委本道观察使、刺使选官部送京师。’”
见“两税法”。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