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奏乐。
《左传·桓公九年》:“享曹大子,初献,乐奏而叹。”唐韩愈《送郑尚书赴南海》诗:“货通师子国,乐奏武王臺。”宋沉括《梦溪笔谈·乐律一》:“自天寳十三载始詔法曲与胡部合奏,自此乐奏全失古法。”毛泽东《浣溪沙·和柳亚子先生》词:“一唱雄鸡天下白,万方乐奏有于闐,诗人兴会更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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