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礼品)。
鲁迅《三闲集·流氓的变迁》:“汉的大侠,就已和公侯权贵相馈赠,以备危急时来作护符之用了。”马南邨《燕山夜话·南陈和北崔》:“他对于史可法的馈赠没有当面拒绝,那是因为他尊敬史可法的为人。”
【赠送】释义:
赠别送行。
《诗·秦风·渭阳序》:“穆公纳文公,康公时为大子,赠送文公于渭之阳。”明郎瑛《七修类稿·诗文一·各文之始》:“序,典籍之所以作也,后世赠送讌集等作是也。”
无代价地将财物或称号等给予别人。
《后汉书·周景传》:“赠送什物,无不充备。”萧军《五月的矿山》第十一章:“因为平时工会工作做得好,这一次大会上就赠送他‘模范工会工作者’的光荣称号。”
【馈送】释义:
馈赠。
《旧唐书·玄宗纪下》:“甲辰,禁大寒食以鷄卵相馈送。”《警世通言·钝秀才一朝交泰》:“黄小姐拨家僮二人伏侍,一应日用供给,络绎馈送。”郭沫若《李白与杜甫·杜甫嗜酒终身》:“关于在耒阳阻水,县令馈送酒肉事,杜甫有诗纪之。”
餽送:赠送。餽,通“馈”。
《水浒传》第八十回:“第三日高太尉定要下山……众节度使以下,另有餽送。”清梁章鉅《归田琐记·附代吉祥说》:“尝见人家餽送食物。”
【馈遗】释义:
馈赠。
《史记·孝武本纪》:“人闻其能使物及不死,更馈遗之,常餘金钱帛衣食。”《南史·萧洽传》:“洽清身率职,馈遗一无所受,妻子不免飢寒。”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一:“到官之日,除弊政,絶馈遗。”
餽遺:赠与。餽,通“馈”。
《史记·吕不韦列传》:“安国君及夫人因厚餽遗子楚,而请吕不韦傅之。”宋袁褧《枫窗小牍》卷上:“举朝文武阉寺,皆有餽遗。”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嫦娥》:“向慕之,每以餽遗阶进。”
【索取】释义:
讨取。
《北史·祖珽传》:“元康被伤创重,倩珽作书,属家累事,并云‘祖喜边有少许物,宜早索取’。”元关汉卿《单刀会》第一折:“老相公不知,我有三条妙计,索取荆州。”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四》:“父财可索取,而不可穿窬。”魏巍《东方》第三部第十一章:“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或者是为了向人民索取优厚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