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正保持;匡正扶持。
晋袁宏《后汉纪·灵帝纪上》:“卿高才絶人,足为伟器,然年过四十名声著矣,於此际当自匡持,不然将失之矣。”明方孝孺《正俗》:“俗之即坏,则日甚而岁滋耳,无以匡持之,岂遂止哉?”明李东阳《求退录》:“臣等虽委曲匡持,期於少济,而因循隐忍,所损亦多。”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