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行免役法时于所收免役钱、助役钱外增收的钱。又称免役宽剩钱。
宋苏轼《论给田募役状》:“臣窃见先帝初行役法,取宽剩钱不得过二分,以备灾伤。”宋吕陶《奏乞放免宽剩役钱状》:“臣本州四县,已有宽剩钱四万八千七百餘贯。”亦省作“宽剩”。宋朱弁《曲洧旧闻》卷九:“新法初行,师中希司农意指,多取宽剩,令韩公与富民均出钱,亦为士论所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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