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人口税。
汉有口赋、算赋之分。七岁至十四岁,每人每年出二十钱以供天子,为口赋。武帝时增至二十三钱,以补车骑马匹之费。自十五岁至五十六岁,每人每年出百二十钱,为算赋。历代或因其名,但其规定各异。唐刘禹锡《苏州举韦中丞自代状》:“伏以当州口赋首出诸郡,况经灾沴,切在抚绥。”参阅《汉书·昭帝纪》、《后汉书·光武帝纪下》、《文献通考·户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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