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赋税。
《晋书·刘超传》:“课输所入,有踰常年。”《魏书·释老志》:“请听荀子等还乡课输,俭乏之年,周给贫寡,若有不虞,以拟边捍。”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十二:“令保正长专管烟火盗贼,不得承受文帖及课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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