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依法纳税服劳役的男子。
宋朱继芳《送僧苹洲游醉李》诗:“草黄工女绩,波白课丁熬。”
按丁口纳税。
梁启超《变法通议·论不变法之害》:“圣祖皇帝永免滋生人口之赋,并入地赋。自商鞅以来,计人之法,汉武以来,课丁之法无有也,则变赋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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