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开濬”。
1.开掘疏浚。《朱子语类》卷四一:“且仁譬之水,公则譬之沟渠,要流通此水,须开浚沟渠,然后水方流行也。”《元典章·户部九·劝农》:“各处官司常加晓諭,相地开濬,使水归,毋令互相渰没。”《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三回:“往常职道晋省,看见南京城里的河道也淤塞的了不得,其实也很可以开浚,那土就怕要用不完了。”《清史稿·河渠志四》:“前奉諭旨,开濬省城乾涯河。”
挖掘;开采。
章炳麟《訄书·定版籍》:“凡诸坑冶:非躳能开浚硩采者,其多寡阔陿,得恣有之,不以露田园池为比。”
比喻开导。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汉驹<新政府之建设·绪论>》:“是故建设新政府之模范,即为开浚人民之政治思想,培养人民之政治智识,习练人民之政治能力之一大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