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强辩。
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审盗》:“你若狡辩不招,除受了刑,还有饶了你的理么?”柳青《创业史》第二部第五章:“我还等着听他这回怎么为他去年退组狡辩,谁知道他竟然不声不响死了。”
【抵赖】释义:
拒不承认事实。
宋苏轼《论役法差雇利害起请画一状》:“若遇顽猾人户抵赖不还,或将诸物高价准折,讼之於官,经涉岁月,乃肯备偿,衙前所获无几。”元无名氏《争报恩》第二折:“俺这官府中则要你从实取责,不要你当厅抵赖。”《警世通言·乔彦杰一妾破家》:“高氏抵赖不过,从头招认了。”杨沫《青春之歌》第二部第二八章:“你还抵赖不肯认罪?好,现在就来宣布你的罪状。”
【狡赖】释义:
狡辩抵赖。
《三侠五义》第七十回:“﹝金令﹞以为他必狡赖,再用字柬衣衫鞋袜质证。谁知小子不禁打,十个嘴巴,他就通説了。”昆曲《十五贯·审鼠》:“只因怕娄阿鼠狡赖,秦古心自愿前来做证。”
【诡辩】释义:
亦作“诡辨”。貌似正确而实际上却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议论。
《史记·五宗世家》:“彭祖为人巧佞卑諂,足恭而心刻深。好法律,持诡辩以中人。”司马贞索隐:“谓诡誑之辩,以中伤於人。”《新唐书·儒学传下·啖助》:“徒令后生穿凿诡辨,詬前人,捨成説,而自为纷纷,助所阶已。”巴金《除恶务尽》:“喧嚣一时的所谓‘文艺黑线专政’论,以及由此而来的种种奇谈谬论,从头到尾,都是林彪、‘四人帮’一伙的谎言和诡辩。”
逻辑名词。外表上、形式上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却是采取混淆概念、偷换论题或虚构论据等手法,作出颠倒黑白、似是而非的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