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男女夭亡后,生者为之议婚,嫁女而合葬之。
《周礼·地官·媒氏》:“禁迁葬者与嫁殤者。”郑玄注引郑司农云:“嫁殤者,谓嫁死人也。”贾公彦疏:“嫁殤者,生年十九已下而死,死乃嫁之。”孙诒让正义:“此谓生时本无昏议,男女两殤,因嫁而合葬之。”《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三年》:“操幼子仓舒卒,操伤惜之甚。司空掾邴原女早亡,操欲求与仓舒合葬,原辞曰:‘嫁殤,非礼也。’”
指为受聘后夭亡的女子行嫁礼和合葬。
清张惠言《江安甫葬铭》:“聘妻吴氏,先二年死,年十有七。歙俗嫁殤,以其丧归江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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