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官吏高于本职的虚衔,表示尊贵。
清制以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等为大臣加衔。见《清会典·吏部·官制一》。亦泛指加官。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