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在租税正额以外加收的损耗费。
五代后唐明宗时,凡民间纳米,每石加收二升,谓之雀鼠耗。五代后汉时王章又增至二斗,名为省耗。参见《新五代史·汉臣传·王章》。
指白银交换中加补的损耗量。
郑观应《盛世危言·铸银》:“﹝纹银﹞用之于市肆,则耗损颇多,有加耗,有贴费,有减水,有折色,有库平、湘平之异,漕平、规平之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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