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离原籍,而在寄居地落户。
唐李翱《岭南节度使徐公行状》:“公讳申,字维降,东海剡人,永泰元年寄籍京兆府。”宋王洋《赠向扬州》诗:“野人本住蓬莱侧,寄籍淮甸老阡陌。”章炳麟《艾如张董逃歌序》:“是时青岛、旅顺既割,天下土崩,过计者欲违难异域,寄籍为流民。”
犹寄名。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六·老僧》:“昔侍御与贫道为方外交,其公子方在襁褓,寄籍释氏,为我弟子。曾几何时,皆成古人!”参见“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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