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火烖”。亦作“火灾”。因火造成的灾害。
《左传·昭公十七年》:“诸侯其有火灾乎!”《史记·封禅书》:“越俗有火烖,復起屋,必以火,用胜服之。”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渭水三》:“地皇三年,霸桥火灾自东起。”
指战争灾祸。
《人民日报》1965.7.31:“所谓局部战争的策源地,可能变成世界性的火灾。”
见“火灾”。
【失火】释义:
发生火灾。
《周礼·夏官·司爟》:“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南史·褚彦回传》:“宅尝失火,烟爓甚逼,左右惊扰,彦回神色怡然,索舆徐去。”鲁迅《书信集·致曹聚仁》:“一声失火,大家乱窜,塞住大门,踏死数十。”
火熄灭。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作酱法》:“取乾牛屎,圆累,令中央空,然之不烟,势类好炭。若能多收,常用作食,既无灰尘,又不失火,胜於草远矣。”
【火警】释义:
成灾的与不成灾的失火事件。
【水灾】释义:
亦作“水菑”。因久雨、山洪暴发、河水泛滥等原因而造成的灾害。
《穀梁传·庄公七年》:“高下有水灾,曰大水。”《史记·河渠书》:“鄃居河北,河决西南,则鄃无水菑。”《宋史·兵志六》:“河北连年水灾,流民未復。”《儿女英雄传》第一回:“这一个水灾,也不知伤了多少民田民命。”姚雪垠《李自成》第三卷第五五章:“这黄河不同于我们米脂县的小河,只要堤上有一个小漏洞,就会河堤崩塌,变成大的水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