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家。
《汉书·酷吏传·王温舒》:“其时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它罪而族。”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崔茂伯》:“崔茂伯女,结婚裴祖儿,婚家相去五百餘里。”宋王得臣《麈史·惠政》:“后予奉使於闽,与仲宽为婚家,法当避,仲宽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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