赈济饥荒的政令或措施。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郑玄注:“荒,凶年也。郑司农云:‘救飢之政,十有二品。’”《新唐书·王绍传》:“是年,兵旱无年,詔户部收闕官俸、税茶及无名钱,以脩荒政。”《明史·李长庚传》:“尽心荒政,民赖以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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