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何梅协定
【全拼】
hé méi xié dìnɡ
【释义】
1935年,日本侵略军为进一步控制华北,调大批关东军入关,向国民党政府施加压力。6月9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梅津美治郎向国民党政府军委会北平军分会委员长何应钦提出了取消河北境内中国的一切党政机关;撤退驻河北的国民党军队;解散北平分会政训处等机关;取缔全国一切反日团体,禁止一切抗日活动等要求。经国民党政府同意,何应钦于7月6日复函梅津美治郎,全面承诺日方的无理要求,出卖了华北大部分主权。这一协议习惯上称《何梅协定》。
【例句】
1、国民党政府在华北的代表何应钦开始与日方会商。七月六日,何应钦正式致函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接受了日方要求,这就是所谓“何梅协定”。六月二十七日,国民党察哈尔省政府代理主席秦德纯与日本沈阳特务机关长土肥原以换文方式达成协议,通称“秦土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