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和市。
《左传·昭公十六年》“韩子买诸贾人……﹝子产曰﹞‘今吾子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唐孔颖达疏:“上云‘买诸贾人’,则是和买。而子产谓之强夺者,韩子以威偪之,其贾必贱……子产知其非和买,故云然也。”
宋代,政府於春季贷款给农民,至夏秋时令农民以绢偿还,谓之和买。
北宋末至南宋初,和买成为重赋,诸路先后按比例或全部折纳现钱,折价屡增。宋王闢之《渑水燕谈录·杂录》:“祥符初,王旭知潁州,因岁飢,出库钱贷民,约蚕熟一千输一縑。其后李士衡行之陕西,民以为便,今行於天下,於岁首给之。谓之和买绢,或曰预买,始於旭也。”《元史·世祖纪十三》:“近制,和雇、和买不及军家,今一切与民同。”参阅《文献通考·市籴一》、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事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