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汉军旗籍中官职的空位。
《清会典·兵部四·武选清吏司一》:“分武职官之缺,一曰旗缺,二曰营缺,三曰卫缺,四曰门缺。凡旗缺,满洲、蒙古、汉军分焉。营有满洲缺,有汉缺。门为汉军缺。卫为汉缺。凡营,蒙古得用满洲缺,满洲、蒙古、汉军皆用汉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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