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正道、正理。
《孔子家语·好生》:“小辩害义,小言破道。”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六:“班固才识不逮司马迁远甚,於《高祖纪》见之《史记》第云:高祖姓刘氏,母媪。盖司马汉臣,不敢斥其君名。班固为《汉书》,尽用司马迁旧文,却云:高祖讳邦,字季。意谓补其遗缺,不知害义。”明刘基《春秋明经·考仲子之宫筑王姬之馆于外》:“天王嫁女於齐,而使鲁为之主,害义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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