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过适”。责备;怪罪。
《逸周书·酆保》:“呜呼!王孙其尊,天下适无,见过过适,无好自益,以明而迹。”王念孙《读书杂志·逸周书一》:“此文本作‘无见过适,无好自益,以明而迹。’三句各四字,而以适、益、迹为韵。适读为謫,无见过謫者,无见责於人也。”清陈确《答沉朗思书》:“仁兄至不惜以身示教,谓但见己之不修,未觉人之过謫,善甚,善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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