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实际情形。
《孟子·离娄下》:“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孙奭疏:“虚声过实,君子耻之。”宋陈师道《上林秀州书》:“言不足以尽意,名不可以过情。”明冯梦龙《永团圆·齐馆讯因》:“我为解俘囚叩謁油幢,荷知己过情褒奬。”清曾国藩《复贺耦庚中丞书》:“乃甫涉向道之藩,遽钓过情之誉,是再辱也。”
超越常情。
宋王珪《皇太后付中书门下还政书》:“皇帝践祚之始,衔哀过情。”元杨载《次韵黄子久喜晴三十韵呈汪知府》:“善对慙鸣鹤,能歌愧饭牛。过情蒙许与,弥月为淹留。”清陈确《示友帖》:“此等馈遗,最是天理上事。特今人罕能行之,反以为过情耳。”柳亚子《<燕子龛遗诗>序》:“往还书问,好以粉红笺作蝇头细楷,造语亦絶俊,恒多悲戚及过情之谈。盖苏长公一肚皮不合时宜,藉此发洩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