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有罪之臣在武士簇拥下穿靴执笏朝见君主。
宋赵昇《朝野类要·班朝》:“有罪之人朝见,如与免把见,则仍旧穿执,谓之裹见,唯加武士簇拥也。”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