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按限定时日依次催纳钱粮。
《清会典事例·户部·催科》:“﹝康熙﹞三十九年题准:徵粮设立滚单,於纳户名下,註明田亩若干,该银米若干,春应完若干,秋应完若干。分作十限,每限应完若干,给发甲内首名,挨次滚催,令民遵照部例。”参见“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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