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务农。
汉晁错《论贵粟疏》:“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唐韩愈《论淮西事宜状》:“贼平之后,易使归农。”《七国春秋平话》卷上:“﹝帝﹞令公子田文告归农。”
明制,凡生员岁考列末等者,除去学籍,黜为民,叫“归农”。
清顾澹湖《消夏闲记·明季岁考等第》:“明季岁考綦严。一等若干名,则以六等配之,如一等之数;二等配五等;三等配四等。四等者用朴作教;五等罚为吏,剪去巾飘带;六等挑红粪桶出署,褫去衣衿,谓之归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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