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政府发放的免费供给官员食宿的凭证。
宋曾巩《秘书丞知成都府双流县事周君墓志铭》:“其在仕也,嫁姊之贫者,君常分月俸三之一以奉之,餘以与诸弟,君与妻子或止食馆券而已。”《宋史·礼志二二》:“又出班谢面天颜、沿路馆券、都城门外茶酒。”《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天圣三年》:“本州解发举人,自张咏以来,例给馆券至京,今得三司移文,乃责吏人偿所给官物,恐非朝廷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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