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官府,立常官。
《国语·晋语四》:“举善援能,官方定物。”韦昭注:“方,常也。物,事也。立其常官,以定百事。”《北史·阳休之传》:“昭帝留心政道,访以政术,休之答以明赏罚,慎官方,禁淫侈,恤人患,为政教之先。”
居官时应遵循的礼法;为官之道。
《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四年》:“末世不能纪远而专求密微,疑心而信耳目,疑耳目而信简书,简书愈繁,官方愈伪。”胡三省注:“方,术也;言为官之方术也。”清王韬《瀛壖杂志》卷五:“国体官方,兵威士气,扫地尽矣。”
政府方面。
沈从文《从文自传·我所生长的地方》:“有一部《苗防备览》记载了些官方文件,但那只是一部枯燥无味的官书。”如:官方消息;官方人士。
【私方】释义:
与公方相对。指公私合营企业中资本家一方。也称资方。
《新华半月刊》1957年第4期:“这是一个工作上相当落后的厂,厂的生产严重亏损,私方人员经营积极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