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诸侯及王子弟之墓。
《周礼·春官·冢人》:“冢人掌公墓之地。”郑玄注:“公,君也。”贾公彦疏:“训公为君者,言公则诸侯之通称,言君则上通天子。此既王之墓域,故训为君也。”孙诒让正义:“文、武葬地,在镐京之东,盖王城外近郊内之隙地。周初诸王,及王子弟,皆族葬於彼,即此经所谓公墓。”
公共墓地。
【义冢】释义:
旧时收埋无主尸骨的坟场。
清冯桂芬《苏太义园记》:“族相葬、党相捄、州相賙之道废,而后有义冢……宋沉作宾《会稽志》云:‘闢地为丛冢,以藏暴骨,曰义冢。’取与众同之意,而创始不详:盖由来旧矣。”殷夫《孩儿塔上剥蚀的题记》:“孩儿塔是我故乡义冢地中专给人家抛投死儿的所在。”参阅清赵翼《陔馀丛考·养济院育婴堂义冢地》。
同“义冢”。《宋史·理宗纪三》:“命两淮、京湖、四川制司收瘞频年交兵遗骸,立为义塚。”《明会典》卷八十:“令民间立义塚,仍禁焚尸,若贫无地者,所在官司择近城宽閒之地,立为义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