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供皇帝杀戮取乐的囚犯。
《北史·齐纪中》:“繫徒罪至大辟,﹝文宣帝﹞简取随驾,号为供御囚,手自刃杀,持以为戏。”《隋书·刑法志》:“时僕射杨遵彦,乃令宪司先定死罪囚,置於仗卫之中,帝欲杀人,则执以应命,谓之供御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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