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离婚或丈夫死后再同别人结婚。
汉荀悦《汉纪·武帝纪一》:“﹝朱买臣﹞妻恚曰:‘嘻!公终饿死耳,何以报我?’遂改嫁。”《旧唐书·礼仪志七》:“司文正卿萧嗣业,嫡继母改嫁身亡,请申心制。”老舍《全家福》第二幕:“老一辈的人都觉得改嫁不体面,所以李大妈不肯说。”
【再醮】释义:
再次斟酒。古代行冠礼时的一种仪式。
《仪礼·士冠礼》:“加皮弁如初仪,再醮摄酒,其他皆如初。”
古代行婚礼时,父母给子女酌酒的仪式称“醮”。因称男子再娶或女子再嫁为“再醮”。
元、明以后专指妇女再嫁。《孔子家语·本命》:“﹝女子﹞夫死从子,言无再醮之端。”王肃注:“始嫁言醮礼,无再醮之端,言不改事人也。”《北齐书·羊烈传》:“一门女不再醮。”宋楼钥《骆观国墓志铭》:“鰥居二十餘年,不復再醮。”《明史·徐文华传》:“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