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见于正本的附录或正传的附传。
宋曹士冕《法帖谱系·蜀本》:“既不知所出,未敢臆説,姑附见于此。”刘知几《史通·列传》“召平纪信”清浦起龙通释:“《汉书》召平附见《萧何传》,纪信附见《项籍传》。”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