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一杪。亦喻细小。
宋陆友仁《研北杂志》卷四:“殆犹修内司法式,分杪不得踰越。”清唐甄《潜书·居心》:“好学者,内省外察,唯恐分杪之不合於圣人。”清全祖望《刘继庄传》:“为正切线表,而气节之后先,日蚀之分杪,五星之陵犯占验,皆可推矣。”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