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工商虚定物价以骗取暴利。
《管子·山权数》:“物有豫则君失筴而民失生矣。故善为天下者,操於二豫之外。”马非百注:“王引之云:‘豫犹誑也。’……物有豫者,谓富商蓄贾虚定物价以誑人,而牟取暴利也。”“‘二豫’者,指工商相豫而言……操於二豫之外,谓政府此时不能以豫对豫,在二豫之中与之竞争,而应在二豫之外,运用轻重之筴,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