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对县丞或府同知的别称。
《警世通言·赵春儿重旺曹家庄》:“﹝可成﹞初任是福建同安县二尹。”严敦易校注:“二尹,县丞的别称,他是知县的副职,所以称为二尹。”《二刻拍案惊奇》卷三:“一日,太学得选了闽中二尹,打点回家赴任。”王古鲁注:“二尹,明清时俗称同知官为二府,而职务则同知府事。二尹,即二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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