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二税
【全拼】 èr shuì
【释义】
  • 夏秋两季完纳的赋税。征二税始于唐,后世因之。

    《宋史·食货志上二》:“二税须於三限前毕输……造夏税籍以正月一日,秋税籍以四月一日,并限四十五日毕。”《明史·食货志二》:“国初夏秋二税,麦四百七十万石,今少九万;米二千四百七十餘万,今少二百五十餘万。”参见“两税法”。

  • 【例句】 1、 作为按照本协定进行的反补贴调查的一部分,在审查投入物是否在生产出口产品过程中消耗时,调查主管机关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
    2、 公式1中的率,是指不含所得按不含级距(详见所附率表一、、三)对应的率;
    3、 ()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务机关申报纳
    4、 、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率征收企业所得
    【相关词】 -第二性征 ‘二十四桥明月夜’ “二十一条 “二十四桥明月夜 “二次元的中科院物理所”   秦二世   第二  二哈  十二生肖  叶卡捷琳娜二世  正二品  第二次世界大战 《三月二十四日宿曾峰馆,夜对桐花,寄乐天》 《三言二拍》 《中二病也要谈恋爱》 《二刻拍案惊奇》 《二十一条》 《二泉映月》 《从军行·其二 《从军行·其二》
    回到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