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军队编制,将统辖的蒙族和汉族军队,分别编为蒙古军八旗和汉军八旗,与原有满族八旗,共为“二十四旗”。
清昭槤《啸亭杂录·八旗之制》:“其后归附日众,乃析为八。以本部所属者为满洲,蒙古部落而迁入者为蒙古,明人为汉军,合为二十四旗,制度备焉。”参阅《清文献通考·兵一》。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