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用火;不用火烹煮加工食物。旧俗清明节前一日起禁火三日,称断火。
《艺文类聚》卷四引晋陆翽《邺中记》:“鄴州俗,冬至后百五日,为介子推断火,冷食三日。”唐韩鄂《岁华纪丽·寒食》:“禁其烟,周之旧制;不断火,魏之新规。”参见“寒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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