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把人丁税折算银钱匀入田赋中一并收取的制度。
清俞正燮《癸巳存稿·书河南府施志后》:“安溪李光坡《皋文编》有《答邑侯书》云:‘通计丁额折银,匀田亩之内,万一行之既久,大农方牧忘併丁於粮之制,谓未有丁折,而復丁折之条,则万世之害,实由於此。’”
标准版 | 客户端
合作/定制QQ:1225976870
网尚实用查询 201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