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和锯。古代刑具。亦代指刑罚。
《国语·鲁语上》:“中刑用刀锯。”韦昭注:“割劓用刀,断截用锯。”《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设刀锯以禁奸邪,信赏罚以致治。”宋苏轼《拟进士对御试策》:“古者刀锯在前,鼎鑊在后,而士犹犯之。”清吴兰修《黄竹子传》:“坐视骨肉狼藉,刀锯之下,有心者当为分痛,况僕乎?”
刀和锯。特指施宫刑之用具。借指施宫刑。
《旧唐书·文苑传下·刘蕡》:“远刀锯之贱,亲骨鯁之直,辅相得以专其任,庶职得以守其官。”宋秦观《李训论》:“向使文宗有知人之明,委任二臣,俾之图画,则刀锯之残岂难制哉!”参见“刀锯之餘”。
泛指木工工具。
唐韩愈《题木居士》诗之二:“朽蠹不胜刀锯力,匠人虽巧欲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