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古代举丧时,服丧者依次更替号哭,以免丧主过哀而伤身。
《周礼·夏官·挈壶氏》:“凡丧,县壶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郑玄注:“代,亦更也。礼,未大敛,代哭。”贾公彦疏:“大敛之后,乃更代而哭,亦使哭不絶声。”《仪礼·士丧礼》:“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乃代哭,不以官。”郑玄注:“代,更也。孝子始有亲丧,悲哀憔悴,礼防其以死伤生,使之更哭不絶声而已。”胡培翚正义:“未殯以前,哭不絶声,但自始死至小敛已踰歷昼夜,恐其以哀致毁,故制代哭之礼,使之相代而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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