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偿还。
《宋史·张汝明传》:“江阴尉贫且病,市物不时予直,部使者欲绳以法,汝明为鬻橐中装,代偿之。”清昭槤《啸亭杂录·爱惜满洲士卒》:“上尝憮然曰:‘吾廿年之久,始得获一满洲士卒之用,何可不厚卹也!’故当时时加赏卹,至为之代偿债务,凡抚字之术,无不备施。”
当某个器官的组织发生病变时,由原器官的健全部分或其他器官来代替补偿它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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