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絘布。对市肆所征的税。
《周礼·地官·廛人》:“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於泉府。”郑玄注:“布,泉也。郑司农云:‘絘布,列肆之税布。’”陆德明释文:“絘……本或作‘次’。”《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七年》:“安石曰:‘古非特什一之税而已,市有泉府之官,山林、川泽有虞衡之官,有次布、总布、质布、廛布之类甚众。’”
质量较规定标准差的棉麻等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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