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赐给侯伯之国所应有的领地。
《周礼·春官·大宗伯》:“七命赐国。”郑玄注:“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者,郑司农云:‘出就侯伯之国。’”孙诒让正义:“郑司农云‘出就侯伯之国’者,据《典命》云‘侯伯七命’。以侯伯始为成国,对上‘五命赐则’为出就子男未成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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