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传授佛法。衣,袈裟;钵,食具。佛教禅宗自初祖至五祖皆以衣钵相传,作为传法的信证,六祖以后不再传。后亦泛称师徒传授继承。
《宋史·范质传》:“﹝质﹞举进士时,和凝以翰林学士典贡部,览质所试文字,重之,自以登第名在十三,亦以其数处之。贡闈中谓之‘传衣鉢’。”宋姚宽《西溪丛语》卷下引冯当世《赠彭器资诗》:“当时已自传衣鉢,羞媿犹为食肉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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